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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記賬服務,處理日常賬務管理、財務報表編制、銀行調節等。
處理利得稅、僱員薪俸稅等各類稅務申報,確保按時完成稅務義務。
提供安排審計轉介服務,符合香港公司條例要求。
提供稅務規劃建議,協助企業合法節稅及優化財務結構。
處理員工薪酬計算、強積金安排及僱傭條例合規事務。
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,確保企業營運符合香港相關條例要求。
根據《香港公司條例》,獲豁免審計的公司外,所有在香港註冊的公司都必須每年進行法定的審計,並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審計報告。
利得稅是香港對在香港產生的利潤徵收的稅項。有限公司的首200萬港元業務應評稅利潤的稅率為8.25%;而超過的部分,應評稅利潤稅率則為16.5%。而獨資或合伙企業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的稅率為7.5%;而超過的部分,應評稅利潤稅率則為15%。
香港公司每年報稅一次。新成立的公司於成立後18個月後收到第一份利得稅報表之後,每年都需要報稅一次。
即使公司沒有業務,也需要進行帳務處理並進行審計,並可以申請無業務審計,相關費用較低。
根據香港法例,公司必須保存帳務記錄至少3年。這包括支票細項、交易證明等。
在香港,即使公司在某個財政年度虧損,仍然需要提交報稅表。根據香港稅務局的規定,所有公司都必須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,按照法定要求提交利得稅報稅表,即使該年度的利潤為零或出現虧損。虧損報稅的主要原因包括,提交虧損報稅表有助於正式記錄公司的財務狀況,並在未來年度抵扣利潤。虧損可以在未來的盈利年度中抵扣,從而減少未來的應稅利潤,降低未來的稅負。按時提交報稅表是法律要求,未按時提交可能會導致罰款或其他法律後果。